法律分析:
可以,劳动者在两个用人单位中从事劳动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如果因在一个用人单位中工作给另一个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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