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党章》制定换届选举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建立在中国社会的最基层、与群众直接联系的组织,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由群众按照居住地区自己组织起来管理自己事务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向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选举意识比较淡薄,选民热情有所下降。关心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参与选举,是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认识误区,仍有部分选民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选谁与不选谁,都与他无关,即使参加选举投票也属应付。其主要原因有:一是传统的旧观念没有改变,认为这是“官场”上的事,与我们老百姓无关;二是在推荐候选人时,没有充分征求选愿,选民对候选人缺乏了解或根本不认识,从而失去了参与的热情。三是认为换届选举无非是“上级定名单,下级划圈圈”,有的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四是部分当选代表的素质不高或当选后不履行代表职责,选民感到失望等等。(二)流动人口日益增多,选举工作难度加大。近年来,各地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大,给选举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选民登记工作难度加大;一是有部分人存在人户分离现象;二是部分人为了子女的就学和就业,将户口从农村迁移到城镇,但没有在迁居地生产生活过,与迁居地无任何联系,也就是所谓的空挂户。2、选民参选工作难度加大。在农村,越来越多的选民外出务工经商,在民主权利与现实的经济利益面前,他们宁可放弃民主权利而不愿回来参选。3、选举组织工作压力大。一是来自工作上的压力,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二是来自经济上的压力。换届选举工作从骨干培训、选民登记、候选人推荐等等过程中,需要召开许多会议,涉及人员较多,一个村委会代表选举方面的开支一般在5000元以上,也有个别村委会高达近万元;而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按往年惯例,每个乡镇划拨给 万元左右,换届选举经费缺口巨大,很难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三)代表选举竞争激烈,代表结构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妇女、非党人士、少数民族当选代表的比例偏低。由于大多数妇女、非党代表候选人相对来说知名度较低,活动能力较弱,在竞争激烈的代表选举中落选的概率较高,导致代表结构不合理。如我镇上届代表中,妇女代表只占 8.2%,非党代表只占22.8%。少数民族只占5%,均远远低于上级规定的比例。2、从上届换届选举的趋势看,领导干部、个体业主、村委会干部、和村小组长当选为代表的较多,所以在行使代表职务时受到一定的制约。法律依据:《中国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条 党的地方各级组织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者提前换届选举,应当经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第四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实行等额选举。第五条 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第六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第七条 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村干部岗位难以吸引高知识、高能力人群。村干部工资虽然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与其他职业相比仍然还是低收入职业;并且近年来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扶贫等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村干部面临着非常大的工作压力;一些有知识有能力的、选民因为待遇低压力大等原因参与选举的积极性不高。二是任职期限短,干事不充分。根据当前村两委任职规定,任职期限为三年,村庄工作繁杂,连续性强,新上任村干部一般需要一年的时间熟悉村情、村务才能更好的干事创业,但大多数情况两年的时间无法将干事计划完成,就得面临下一轮换届,造成村干部只谋划任期不谋划长远如此往复,极其不利于村庄长久、连贯稳定的发展。三是条件多。选出的村干部有时受学历、年龄等“硬杠杠”,不符合标准要求,最终导致票数较少、能力较差的人当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监督。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处于“三个时期”,存在一些差距。班子处于“磨合期”,功能发挥上有差距。在乡镇换届中干部交流的力度较大,乡镇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形成了优势互补、经历特长配套、老中青梯次衔接的合理结构。换届后,由于干部的经历、知识、专业、性格等方面的差异,班子成员之间仍处于“磨合期”。由于个别班子成员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配合,有的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致使个别班子整体功能发挥不够理想,与工作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角色处于“转换期”,岗位适应上有差距。换届后,乡镇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有所下降,学历有所提高,女性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比例有所增加,结构更加合理。但由于许多干部刚走上领导岗位,个别干部岗位转型跨度大,使得部分干部知识结构、实践经验以及领导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岗位要求。情绪处于“浮躁期”,作风深入上有差距。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工作的持续深入,干伍整体作风明显好转。但是换届后部分一般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部分领导干部走上新岗位,都有一股为事业而奋斗的激情,因想多干事、早出成绩,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而出现作风浮躁、急功近利,在抓基层、打基础、谋长远上做得不够,不注意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缺乏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个别任职时间较长的留任干部在换届中未能实现个人意愿,工作劲头开始减弱,进取心出现不足,工作作风开始转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个别村村内矛盾较多选情复杂,村级保障水平的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提升,岗位吸引力增强,竞争激烈,利益之争和矛盾纠纷在换届选举期间容易集中爆发,选举不确定因素较多。二是个别优秀候选人不多,选择范围小。大部分年青人和经济能人外出务工经商,在家年龄老龄化,后备干部培养十分艰难。三是村“两委”成员老龄化严重,整体文化层次不高。以赵墩镇为例“两委”成员45岁以上84人,占51.2%,高中及以下学历90人,占.9%,年龄偏大导致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精力不足,文化层次低导致村干部面对不断变化的发展环境、高标准快节奏及信息化工作要求,显得力不从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处于“三个时期”,存在一些差距。班子处于“磨合期”,功能发挥上有差距。在乡镇换届中干部交流的力度较大,乡镇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形成了优势互补、经历特长配套、老中青梯次衔接的合理结构。换届后,由于干部的经历、知识、专业、性格等方面的差异,班子成员之间仍处于“磨合期”。由于个别班子成员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配合,有的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致使个别班子整体功能发挥不够理想,与工作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角色处于“转换期”,岗位适应上有差距。换届后,乡镇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有所下降,学历有所提高,女性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比例有所增加,结构更加合理。但由于许多干部刚走上领导岗位,个别干部岗位转型跨度大,使得部分干部知识结构、实践经验以及领导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岗位要求。情绪处于“浮躁期”,作风深入上有差距。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工作的持续深入,干伍整体作风明显好转。但是换届后部分一般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部分领导干部走上新岗位,都有一股为事业而奋斗的激情,因想多干事、早出成绩,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而出现作风浮躁、急功近利,在抓基层、打基础、谋长远上做得不够,不注意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缺乏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个别任职时间较长的留任干部在换届中未能实现个人意愿,工作劲头开始减弱,进取心出现不足,工作作风开始转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五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乡、民族乡、镇的每届任期五年。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副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据此,乡村领导五年的任期结束后,即进行换届选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第五十五条 地方各级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都是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地方各级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第五十 地方各级每届任期五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选举意识比较淡薄,选民热情有所下降。关心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参与选举,是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认识误区,仍有部分选民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选谁与不选谁,都与他无关,即使参加选举投票也属应付。其主要原因有:一是传统的旧观念没有改变,认为这是“官场”上的事,与我们老百姓无关;二是在推荐候选人时,没有充分征求选愿,选民对候选人缺乏了解或根本不认识,从而失去了参与的热情。三是认为换届选举无非是“上级定名单,下级划圈圈”,有的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四是部分当选代表的素质不高或当选后不履行代表职责,选民感到失望等等。(二)流动人口日益增多,选举工作难度加大。近年来,各地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大,给选举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选民登记工作难度加大;一是有部分人存在人户分离现象;二是部分人为了子女的就学和就业,将户口从农村迁移到城镇,但没有在迁居地生产生活过,与迁居地无任何联系,也就是所谓的空挂户。2、选民参选工作难度加大。在农村,越来越多的选民外出务工经商,在民主权利与现实的经济利益面前,他们宁可放弃民主权利而不愿回来参选。3、选举组织工作压力大。一是来自工作上的压力,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二是来自经济上的压力。换届选举工作从骨干培训、选民登记、候选人推荐等等过程中,需要召开许多会议,涉及人员较多,一个村委会代表选举方面的开支一般在5000元以上,也有个别村委会高达近万元;而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按往年惯例,每个乡镇划拨给 万元左右,换届选举经费缺口巨大,很难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三)代表选举竞争激烈,代表结构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妇女、非党人士、少数民族当选代表的比例偏低。由于大多数妇女、非党代表候选人相对来说知名度较低,活动能力较弱,在竞争激烈的代表选举中落选的概率较高,导致代表结构不合理。如我镇上届代表中,妇女代表只占 8.2%,非党代表只占22.8%。少数民族只占5%,均远远低于上级规定的比例。2、从上届换届选举的趋势看,领导干部、个体业主、村委会干部、和村小组长当选为代表的较多,所以在行使代表职务时受到一定的制约。法律依据:《中国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条 党的地方各级组织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者提前换届选举,应当经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第四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实行等额选举。第五条 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第六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第七条 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大,人户分离现象更加突出,选民登记的工作量和难度都将增加。2、由于民主政治进程的不断推进,选民参政议政意识的增强和镇、街道党代表数量的减少,代表的选举将更富竞争性。随着基层民主政治进程的推进,工作影响面的不断扩大,代表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得到较大提升,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断提高,选民参与竞选代表的热情将更为高涨。3、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公民的职业选择更富多元和灵活,保证代表广泛性、结构合理性的难度增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下一级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每个省的时间并不完全统一,四川省最新发布通知:全省除成都市以外的20个市(州)换届选举在2022年3月31日前进行;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按照县乡两级同步的原则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 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团主持。第五十七条 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补选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对补选产生的代表,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换届的原则是自下而上,所以是乡镇先换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大,人户分离现象更加突出,选民登记的工作量和难度都将增加。2、由于民主政治进程的不断推进,选民参政议政意识的增强和镇、街道党代表数量的减少,代表的选举将更富竞争性。随着基层民主政治进程的推进,工作影响面的不断扩大,代表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得到较大提升,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断提高,选民参与竞选代表的热情将更为高涨。3、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公民的职业选择更富多元和灵活,保证代表广泛性、结构合理性的难度增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下一级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每个省的时间并不完全统一,四川省最新发布通知:全省除成都市以外的20个市(州)换届选举在2022年3月31日前进行;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按照县乡两级同步的原则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 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团主持。第五十七条 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补选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对补选产生的代表,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的规定,自2011年起,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进行换届,依法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代表。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的领导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九十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处于“三个时期”,存在一些差距。班子处于“磨合期”,功能发挥上有差距。在乡镇换届中干部交流的力度较大,乡镇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形成了优势互补、经历特长配套、老中青梯次衔接的合理结构。换届后,由于干部的经历、知识、专业、性格等方面的差异,班子成员之间仍处于“磨合期”。由于个别班子成员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配合,有的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致使个别班子整体功能发挥不够理想,与工作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角色处于“转换期”,岗位适应上有差距。换届后,乡镇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有所下降,学历有所提高,女性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比例有所增加,结构更加合理。但由于许多干部刚走上领导岗位,个别干部岗位转型跨度大,使得部分干部知识结构、实践经验以及领导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岗位要求。情绪处于“浮躁期”,作风深入上有差距。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工作的持续深入,干伍整体作风明显好转。但是换届后部分一般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部分领导干部走上新岗位,都有一股为事业而奋斗的激情,因想多干事、早出成绩,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而出现作风浮躁、急功近利,在抓基层、打基础、谋长远上做得不够,不注意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缺乏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个别任职时间较长的留任干部在换届中未能实现个人意愿,工作劲头开始减弱,进取心出现不足,工作作风开始转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处于“三个时期”,存在一些差距。班子处于“磨合期”,功能发挥上有差距。在乡镇换届中干部交流的力度较大,乡镇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形成了优势互补、经历特长配套、老中青梯次衔接的合理结构。换届后,由于干部的经历、知识、专业、性格等方面的差异,班子成员之间仍处于“磨合期”。由于个别班子成员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配合,有的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致使个别班子整体功能发挥不够理想,与工作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角色处于“转换期”,岗位适应上有差距。换届后,乡镇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有所下降,学历有所提高,女性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比例有所增加,结构更加合理。但由于许多干部刚走上领导岗位,个别干部岗位转型跨度大,使得部分干部知识结构、实践经验以及领导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岗位要求。情绪处于“浮躁期”,作风深入上有差距。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工作的持续深入,干伍整体作风明显好转。但是换届后部分一般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部分领导干部走上新岗位,都有一股为事业而奋斗的激情,因想多干事、早出成绩,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而出现作风浮躁、急功近利,在抓基层、打基础、谋长远上做得不够,不注意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缺乏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个别任职时间较长的留任干部在换届中未能实现个人意愿,工作劲头开始减弱,进取心出现不足,工作作风开始转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职数少顾虑多,积极性受影响。按照、省、市、区委关于乡镇换届的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规定了委员职数,而大部分镇委员普遍存在不确定因素,对此,大部分领导干部觉得职数未能增加,即使自己退下来,也很难得到理想的安置,干部心理上压力很大,影响了当前工作。还有部分优秀的一般干部感觉到提拔无望,政治前途暗淡,工作不愿意深入,存在等待观望的思想。二、可调配干部少,调配难度加大。近年来,由于大中专院校取消毕业分配,机关进人实现凡进必考,乡镇机关要补充新鲜血液,只是靠每年招录的数量有限的乡镇公务员。因此,造成了可供调配的干部减少,增加了干部配备的难度,特别是一些结构性要求的干部配备的难度更大。三、干部期望值高,思想急需疏导。由于乡镇条件较清苦,不少任职时间较长的乡镇领导干部,特别是山区乡镇干部,都把换届视为个人职务升迁或回城工作一次难得的机会,特别是乡镇换届由3年调整为5年后,干部的期望值更高,在部分乡镇干部中存在不安于基层、急于求成的浮躁心理。四、统筹工作安排,老同志需考虑。在换届中,让部分年龄较大的同志退居二线,是形势和工作的需要,有利于腾出部分职位培养和锻炼年轻干部。但也造成部分干部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如何妥善安置好老同志,保护、调动好老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是当前换届工作中需要面临的现实问题。五、群众关注度高,风气需更清正。随着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了解和参与政治活动的要求日益迫切。在换届中,如何做好群众特别是的思想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换届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急需提前谋划和部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 第二十 最高人民检察署对机关、公务人员和全国国民之严格遵守法律,负最高的检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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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换届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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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村两委会班子四风方面存在问题 1. 形式主义:理论学习不深入,工作创新意识不强。2. 官僚主义:群众观念淡薄,沟通协作不强。3. 享乐主义:艰苦奋斗工作作风弱化,安于现状。4. 奢靡之风:勤俭节约意识淡化,攀比心理。四、存在问题 1. 班子配备不强,各自为政现象严重。2. 工作创新意识不足,...
对村级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工作有何意见建议
为避免“抢时间、抢进度”等走过场,全省各级上半年均要成立选举工作领导专班和工作专班,并抽调有责任心、公道正派、勤奋好学者开展指导督导工作,并落实包保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既要亲自抓、负主责,又要有对口联系的村,并率先做出示范样板。要在宣传培训方面卯足劲,优选教材,精准把握换届选举...
村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对在推荐大会、选举大会上落选的党员,通过交流,做好谈心疏导工作,主动上门谈心,努力化解他们的思想认识问题,为此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划上圆满句号。 三、存在的不足 在工作取得圆满结束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从党员队伍状况看。农村党员队伍存在着年龄偏大、年龄...
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一)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是个别党支部班子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前期的酝酿不到位,征求意见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二是个别党员对换届选举工作认识不正确,存在一些模糊甚至错误认识,认为只是走过场,没有实质意义。三是个别党支部对台帐资料的重视不够,有些文字材料尚不规范。改进措施:第一...
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调研报告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听取工作汇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签订换届责任书,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分片包村工作制度,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一、“责”字当头,压实压紧工作责任。一是联点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县委书记xxx同志多次深入xx镇调研督导换届工作,主持召开xx镇党政班子和联村科级干部会议,每天听取xx镇换届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情况复杂、矛盾较多的村(社区),亲自安排、亲自调度、亲自部署,高效推进xx镇换届工作。二是党委主体责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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