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
关于编纂中华大典问题的批复
国发[x]号
新闻出版署:
你署x年月日《关于编纂〈中华大典〉及其经费问题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署的《请示》。由于编纂《中华大典》是我国建国以来最大的一项出版工程,内容广泛,编辑周期长,涉及的部门和专业很多,为加强领导和协调工作,要尽快成立《中华大典》编纂出版工作委员会,该工作委员会的办公室由你署牵头组成。
二、关于编纂《中华大典》的经费问题,同意你署与财政部协商的办法。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办公室要组成财务组,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尽量发挥作用。
三、要集中一批专家和学者,充分依靠和发挥他们在编纂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要得到老一辈有声望的专家和学者的指导和支持,依靠他们把好编辑工作的质量关。
四、各地区、各部门应对这项工作给予支持,团结合作,以国家利益为重,以事业为重,树立全局观念,共同做好《中华大典》的编纂工作。各大专院校、图书馆、研究院所、出版社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发挥社会主义大协作精神,特别是对自身所藏的各类文史资料,只要是编纂工作的需要,都要积极支持并给予优惠服务,要坚决防止“囤积奇居、漫天要价”等庸俗的现象影响编辑工作。
五、其他有关具体事项,待《中华大典》编纂工作委员会成立以后,由该委员会研究、协商。
(公章)
x年月日
关于批复
关于江苏省撤销南通县设立通州市的批复
民政批〔〕4号
江苏省:
你省x年月日《关于撤销南通县设立通州市的请示》和x年月日的补充请示收悉。经批准,同意撤销南通县,设立通州县(县级),由省直辖,以原南通县的行政区域为通州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
民政部
x年月日
关于批复
xx县矿管局:
你局报来《关于“”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的请示》(于矿管字[x0]97号)收悉。根据矿管部门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局在单位自有资金中列支“”工程建设资金贰万元整(¥:x00)。
此复
二〇xx年九月二十九日